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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问答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反对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几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实现解决上述纠纷的目的。
2、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先由有关单位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应判决准予离婚。
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A、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B、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
C、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E、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依法宣告失踪,另一方发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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