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82|回复: 1

财产分割

[复制链接]

6

主题

8

帖子

2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0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01-12 17:4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财产分割,哥哥告弟弟,要求分房子一半(20万元)。老人在82年已去世,之前两兄弟一起住过几年,后哥哥回原下乡的地方住,2006年,弟弟的孩子在原址上重建3层楼房,门脸可出租。于是原告就状告要求分割房子。本案是否属于已过了最长20年诉讼时效。
怎么有的说遗传继承不存在时效 ,又有说按照继承法第八条,知道之日起什么什么的,最长20年,否则就没有胜诉权什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且现在原告又以的是财产分割来说遗产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0

帖子

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
沙发
发表于 2024-01-12 17:47:53 | 只看该作者
我想你没有搞清楚概念问题。继承权收到侵害提起诉讼,这个诉讼是有时效规定的,提起诉讼的期限是2年,自权利人呢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力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权利人一直都不知道自己语既兴坏好会宪的权力被侵害,从侵害之流脸草船日起超过20年,也就是说20年之后才只奥别人侵害自己的继承权,这时就不能再提起诉讼告别人侵害你的继承权了。
没有遗传继承的,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就是老人又遗嘱的话就按遗嘱分配财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继延曲弦烈船故齐比试厚意承。哥哥在老人去世后没有声明放弃继承,那么他是可以要求获得他应得的遗产的,这个要求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说弟弟没有经过哥哥同意把房子卖了,这时候就是侵害了哥哥的继承权,哥哥要起诉弟弟才有时方息往家至间的限制。不知道你明白了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